项目名称 |
数量 |
单位 |
维保期 |
总预算 |
1-7号电梯(含保险) |
7 |
台 |
24个月 |
82350元 |
8号电梯(含保险) |
1 |
台 |
14个月 |
一、服务期:自签订合同之日起。
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1、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。
2、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,执照中必须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。
3、供应商须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》【具有电梯安装(含修理)许可项目】和履行合同的设备、专业技术能力。
4、参加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http://www.ccgp.gov.cn/)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。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,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;
5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。
三、提交文件和报名要求:(提供下列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)
1、供应商须提供《营业执照》或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复印件加盖公章;
2、提供具备电梯维修许可资格等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;
3.自行登录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(http://www.gsxt.gov.cn/index.html), 在右上角“信息打印”栏打印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》。
4.报名资料加盖公章(格式详见附件)
本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,如报名厂商报价高于控制金额的,视为无效报名;报名的供应商(厂家)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,出现产品质量问题、造假或牵涉商业违规操作行为的,本院将取消该设备的准入资格,或取消该企业的有关产品供货权,将企业纳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甚至追究法律责任。本项目不举行固定答疑咨询会,若有疑问,请咨询设备科0757-88886990。
资料要求于2023年8月11日下午17:30时(北京时间)前,递交文件正本1份,(开标时再提供8份副本),逾期不再接收(如在公示期结束前意向厂商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推荐书,可能视为未响应,若接受报名后造成论证不公正的,由报名厂商自行负责)。
地址: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361号行政办公楼2楼设备科,联系人:梁小姐 联系电话:0757-88886990。
附件:报名资料(点此下载)
佛山市中医院高明医院
设备科
2023年8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