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三次公告】二氧化碳点阵激光治疗机1台需求调查公告
资料来源: 发布者:罗丽华 时间:2025年01月17日 14:53
    一、预算金额:人民币36万元 

二、拟购设备用途:

1、用于人体组织的切割、烧灼、汽化、凝固和照射。

2、用于祛除体表任何部位的各种色素痣、斑、疣、痤疮疤痕、血管瘤、疤痕、鸡眼、尖锐湿疣等。

三、拟购设备主要要求:

▲1、激光波长:10.6μm±0.1μm,输出功率:1-30W。

2、采用扫描点阵方式发射激光,可在表皮形成一个由激光作用点阵和间隔组成的烧灼区。

3、焦点光斑直径:≤0.1mm,治疗深度≥2000μm。

4、指引光束采用绿色半导体激光(≤5mW)。

5、导光臂采用关节扭簧关节臂。

6、配备内置排烟系统。

7、采用机内循环水进行系统冷却。

★8、设备的有效使用年限≥6年

四、拟购设备主要配置:

1、二氧化碳点阵激光机 1台

2、导光臂 1个

五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

1、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
2、供应商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“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”记录名单。

    六、公告时间及报名要求:

1、报名方式:请根据医疗设备推荐书(见附件)要求,递交《医疗设备推荐书》电子版文件至设备科邮箱2502274768@qq.com(邮件标题格式:项目名称-公司简称,文件格式:word版本且不能超过100M)

    2、报名截止时间: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下午17:30时(北京时间)前不按公告时间报名视为无效。

3、以上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报价,如供应商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,视为无效报名。

4、如在公告期结束前报名的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填报完整的推荐书,可能视为未响应而无效报名。

5、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,如发现虚假、伪造和夸大,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,供应商承担相应后果。

6、以上项目不举行固定答疑咨询会,若有疑问,请咨询医疗设备科0757-83067025。

附件:医疗设备推荐书(点此下载)

 

 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