拟购设备用途:主要用于耳鼻喉各病种疾病的诊断、图像保存,以及为科研提供必需的原始资料。
拟购设备主要要求:
1、摄像头采用数字高清3×CMOS晶片传感器,分辨率≥1920x1080p。
2、摄像主机可无线连接平板电脑,实时观看检查/手术过程。
3、具有网络实时直播和U盘存储1080P录像和拍照功能。
4、具有图像冻结、水平垂直翻转和电子放大等功能。
5、具有血管强化功能。
6、配备LED冷光源,光源寿命≥40000小时,色温≤6500K。
7、光源具有参数一键还原功能。
8、配备高清医用监视器,屏幕≥26英寸,分辨率≥1920×1080。
9、配备图文工作站,具有网络直播软件,CPU≥3.2G四核,内存≥4G,硬盘≥2TB,显示器≥21吋 (分辨率≥1920×1080),配彩色喷墨打印机。
拟购设备主要每套配置:
1、高清内窥镜摄像机(含网络直播模块)1套
2、摄像头1个
3、LED冷光源 1台
4、导光束 1条
5、高清医用液晶监视器 1台
6、图文工作站(含网络直播软件、彩色喷墨打印机)1套
7、0°耳镜 10支
8、0°鼻窦镜 10支
9、70°喉镜 10支
10、台车1台
以上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,如报名厂商报价高于控制金额的,视为无效报名;本批项目不举行固定答疑咨询会,若有疑问,请咨询医疗设备科。
请根据医疗设备推荐书(见附件)要求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17:30时(北京时间)前,递交《医疗设备推荐书》文件至我科邮箱2502274768@qq.com,逾期不再接收(如在公示期结束前意向厂商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推荐书,可能视为未响应,若接受报名后造成论证不公正的,由报名厂商自行负责)。
附件:医疗设备推荐书(点此下载)
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五日